珠海,司机陈某驾驶小客车在桥面上违停被查处,陈某、王某夫妇对交警大打出手,夫妇两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湖北浠水,俩兄弟在民警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,拉扯殴打处警民警,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问:被刑事处罚,会有什么后果?
判刑蹲监狱什么的,就不说了。最严重的后果,如果被刑事处罚,是会留有案底的,你以后找工作,你的孩子以后找工作、考公务员、参军什么的,就别想了。
在中国,民权意识有所增强是件好事。个人也好,民族也罢,盲目服从管理、缺乏思辨精神,终究会被淘汰。但大家也要看到,只重视民权和私权,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,不考虑大环境,社会是会产生“畸形”的。
就拿配合警察执法这个话题来说,许多人对此心生疑问,其实内心都是一个想法:“警察你凭什么管我?”。
小时候常听家长说“警察叔叔是抓坏蛋的”。长大后,知道警察不仅负责抓坏蛋,还要为人民服务,心中一片了然。
在普通人心中,坏蛋就是杀人、放火、抢劫、偷东西,至于过马路闯个红灯,酒后开个车,自然是不能算在内。于是乎,当有人犯点“小错误”被警察找到时,又或走在街头被警察莫名拦下来盘问时,心中下意识的就会想“我又不是坏蛋,你们要干嘛?这哪里是为人民服务,这是侵犯人权!”
对于警察来说,他们眼中没有好人和坏蛋,有的只是守法和违法。只要在职责范围内,不管对方是触犯了刑法还是治安法,都要进行执法。站位不一样,考虑的自然不同。
仔细想想,诸如抢劫、盗窃、杀人、放火的犯罪嫌疑人,他们在被警察抓捕的时候,有谁让警察出示过工作证?不都是能跑就跑?
在帮助群众摆脱困境之时,有谁让警察出示过执法证?不都是恨不得上去就抱大腿?
在主动找到警察寻求帮助的时候,又有谁质疑过他们的执法资格?
为何当自己成为接受盘查或执法对象的时候,就开始质疑起对方的资格呢?所以说,人啊,都是有两面性的。
人性本是趋利避害,这无可厚非。可是不要忘了,当我们在享受法律给我们的保护时,也要付出相应的义务,比如配合警察执法。与其质疑警察有无这个资格、那个资格,不如自己多问问度娘。真的遇上了突发情况,也好从容应对不是?